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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
金麗集團深信透過創新、社會、經濟和環境管理等面向落實企業永續發展可以創造美好未來,使永續精神內化為金麗集團的企業文化,並連結外部利害關係人,如同心圓一般向外擴大發揮綜效、與時俱進,成為金麗集團落實社會責任的核心價值。

秉持以人為本的精神,提供員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進行人才的投資與培育,實踐策略性企業公民的角色。承諾透過參與慈善行動、教育計畫和社會工作,持續回饋社會,並發揮正面的社會影響力。

執守「積極、互信、誠正、自省」的核心價值追求成長,投入供應商永續發展與管理,確保供應商以永續經營、遵守商業道德和負責的方式提供高品質產品和服務。

 
 
推動項目 執  行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1.敘明公司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
2.敘明公司各組織之執行情形,包含但不限於:
(1)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名稱、設置時點及董事會授權。
(2)推動單位成員之組成、運作及當年度執行情形(如:工作計畫與執掌)。
(3)推動單位向董事會報告之頻率(至少一年一次)或當年度向董事會報告之日期。
3. 敘明敘明董事會對永續發展之督導情形,包含但不限於: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檢討措施等。
V   ​1.本公司已於2022年 3 月30日董事會通過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並於2024年6月11日董事會指派集團財務部為推動企業永續發展兼職單位,成立「永續發展工作推行小組」,協同各部門主管推動公司的永續發展計畫,為公司內部最高層級的永續發展決策中心,與公司多位不同領域的高階主管共同檢視公司的核心營運能力,訂定中長期的永續發展計畫,辨識攸關公司營運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擬定對應策略與工作方針、編列各組織與永續發展相關預算、規劃並執行年度方案,同時追蹤執行成效,確保永續發展策略充分落實於公司日常營運中。

2.為因應永續發展涵蓋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等面向,由權責部門蒐集利害關係人對環保、職安、供 應鏈管理、勞動人權、營運績效以及公司治理等關注議題,並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

3.「永續發展功能小組」每年向董事會報告至少一次,本年度度召開二次會議,檢視永續發展目標執行狀況


4.本公司之董事會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董事會督促並檢討進展,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確保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
未來將視公司營運發展,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V   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鑑別出可能對經營目標產生影響的風險事件。
就氣候變遷對於營運可能造成之風險及衝擊進行鑑別,研擬出調適與減緩的應用測略及執行方案,包括環境面: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節能、節水及減少廢棄物等行動。社會面:由人才招募與留才、職涯發展與教育訓練及職業安全衛生等面向執行,本公司重視員工均衡發展、致力提供員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藉由各單位日常營運活動中辨識可能發生之風險,透過不斷的加強作業管理等預防機制,並定期對作業流程進行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對於風險加以管制。
公司治理面:透過建立治理組織及落實內部控制機制,確保本公司所有人員及作業遵守相關法令規範。
無重大差異。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V

 
  本公司依產業特性與營運需求建立完整的環境管理制度,榮獲:
  • 「2007年福建省質量管理先進企業」及「福建名牌產品」
  • 福建東南標準認證中心頒發ISO9001:2000品質管制體系認證
  • 2008年用戶滿意服務SA 8000:2008社會責任標準認證證書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V   本公司積極推動各項能源減量措施,使能源使用效率最佳化。本公司所使用之原物料,均符合中國規範,減少製造過程污染,以降低對環境衝擊。並在綠色製造上,減少不必要之資源浪費;在價值鏈上下游,共同努力包材之回收共用;在產品上,努力於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用測試,讓循環經濟效益極大化。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V   本公司每年審議公司氣候變遷策略與目標、管理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行動,及檢視執行狀況與討論未
來計劃,帶領環境、治理、供應鏈、人文及社會五大功能組織,落實氣候變遷相關的管理工作,並且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依營運狀況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以降低公司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之衝擊。本公司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分析之詳細說明,已揭露於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V 本公司全面落實節能、環保、資源再利用、降低成本、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持續推動公司節能減碳,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廢棄物減量,詳細內容揭露於公司永續報告書。

溫室氣體排放如下:
                   單位:公噸 CO2e
年度 2023年 2024年
範疇1 30.52噸 0.13噸
範疇2 667.03噸 57.89噸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3.32 0.54
範疇3 6.9噸 13.92噸

用水量:
目前製成採委外代工方式,無大量用水需求,大部分用水需求為民生用水,以及部分廠務設備如廚房冷卻水塔等。經評估金麗各廠區及辦公室之用水來源為自來水,對水資源及水源地生態環境不會造明顯的環境衝擊。
                單位:噸
年度 2023年 2024年
自來水 14,377 9,560
用水密集度 68.46 72.11

 
將研議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及廢棄物管理政 策,包含數據統計、減量目標、推動措施及達成 情形。






本公司製程採用委外加工方式,無生產之廢棄物。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V   本公司依循相關勞動法規,訂立人事管理規章、從業員工作規則等各項管理制度與規範,保障員工與利害關係人之基本權益,將勞工福祉列為公司永續重點方向。
2024年度未發生重大人權違規事件。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V  
本公司已訂定及實施合理的員工福利措施,並依各所在地之相關法令及實際市場需求作調整,並適時與
永續發展政策結合,以善盡社會責任。
另公司章程明定當年度如有獲利,提撥千分之一以上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
在職場多元化與平等方面,本公司兩性擁有同工同酬的薪酬條件及平等晉升機會,促進永續共融的經濟成長。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V   本公司已依建築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相關法規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以降低工作環境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使員工建立安全意識,有效降低災害損失、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與公司財產安全。
2024年度無重大職業災害發生。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V   公司建立年度員工培訓計劃,依員工崗位職能,加強其職涯發展能力,以持續提升組織競爭力。 無重大差異。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V   本公司設有客戶聯繫專線,並有專責人員負責處理客戶之相關問題,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本公司訂有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與政策,管理及保護客戶隱私,透過危機預防及教育訓練,為客戶的資料把關。
無重大差異。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V   本公司已於供應商管理政策明確要求供應商遵循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相關規範,目前每年定期對於供應商會進行評估作業,未來將會評估檢視供應商是否有影響環境及社會之紀錄,視情況與主要供應商簽定包含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2024年度供應商稽核達成率100%。稽核評鑑結果未發現重大缺失與風險。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V 本公司尚未編製永續報告書。  本公司預計於2025年起依據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指引
(GRI Stan dards)編製2024年永續報告書,並將依規定申報。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已訂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並據以遵循,尚無重大差異。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本公司依照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實施時程,檢視公司推行企業永續與社會責任之成效,以維護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議題。。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項      目 執行情形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本公司董事會為氣候相關議題之監督單位,「永續發展功能小組」為本公司治理兼職單位,由本公司財務長統籌完成永續經營精神。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氣候相關議題之管理與執行情形,使董事會能掌握氣候變遷對本公司企業經營之影響與因應策略。 。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本公司「永續發展功能小組」規劃初步鑑別以優先關注轉型與實體風險所造成之營運與財務影響,研議短期、中期、長期之營運策略與因應做法。定義短期為未來3年內、中期為未來10年內、長期為未來10年以上。
下一個階段主要重點是:於2025年提出氣候變遷風險鑑別與對策。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實體風險可能導致委外代工廠商因停電而停工、生產人員因氣候而無法出勤、道路毀損造成運輸中斷等影響。轉型行動則會因導入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碳稅造成營運成本上升,支出增加、原有資產受影響或報廢、負債增加等;在實現轉型的過程中,我們亦期望在財務上的可持續性、環境保護的最佳實務,以及在社會責任上取得平衡,同時考慮市場的需求和監管制度的變化,並帶來長期的獲利以及企業永續發展。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將協調公司內部相關部門共同審視公司面臨的風險,彙整各類風險項目,包括策略、營運、財務及災害等方面,評估其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規劃風險之因應對策,以確保風險管理方案及相關控制作業的有效性。同時也配合內控,確認營運相關風險均已獲得有效控制。
預計2025年提出氣候變遷風險鑑別與對策。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本公司現階尚未使用情境分析評估。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為了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本公司積極自主執行減碳計劃,每年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用水量總重量統計,並努力於2030年使集團向全球暖化升幅控制在攝氏0.5度以內的目標更邁進一步。
本公司亦承諾於2040年前將可採用太陽能發電之組織邊界,提升能源獨立性與穩定性。期望通過綠能轉型,達成減少碳排放、降低能源成本、提升能源靈活性等多重效益,並以綠能發電滿足自身電力需求,進一步降低能源開支為目標。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本公司內部尚未以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未來會積極考量國際碳市場價格、溫室氣體相關法規,以減碳成本來擬定內部碳價,並依此作為規劃減碳管理之參考。
在世界各地,都秉持共同採取更堅決的減碳行動,本公司在這方面亦會竭盡本份,在考慮氣候科學、業內的最佳實務、市場發展,以及投資者、客戶、監管機構、僱員和其他持份者與日俱增的期望下而作出適切的回應。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本公司規劃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至少每三年檢討集團所訂定的氣候轉型計劃和目標。當中的決定因素包括氣候及能源政策的演變、科技的進步等等。
預計2025年提出氣候變遷風險鑑別與對策。為了加快能源轉型的步伐,初步設定每年針對氣候相關目標包含:降低用水量、減少能源使用量及溫室氣體排放盤查減碳計劃等加強落實。目前尚未購買再生能源憑證(RECs)進行減碳。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劃如下表。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
年度 範疇一(公噸) 範疇二(公噸) 總排放量
(公噸)
密集度
(公噸CO2e/百萬元)
2023年 30.52 667.03 697.55 3.32
2024年 0.13 57.89 58.02 0.54
2024年度組織邊界:合併報表之公司。

註 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註 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註 3: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尚不適用,根據「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中碳盤查及確信的相關規定,資本額50億以下的公司需於2026年開始進行碳盤查,並於2028年完成確信。為了領先業界,本公司已於2024年起積極著手進行碳盤查資料搜集,現階段以核算組織碳盤查報告為主。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年報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 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註 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尚不適用,規劃於2027年揭露。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 2:基準年應為以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完成盤查之年度,例如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 114 年完成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故基準年為 113 年,倘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得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另基準年之數據得以單一年度或數年度平均值計算之。
註 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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